Monday, September 24, 2007

检讨报告1

叛逆期其实是在几岁?我其实也不懂怎样才算叛逆。是要天天顶撞父母?夜归?化烟熏妆扮lolita装庞克?学人喝酒?吸烟?做一些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纯粹为了叛逆而叛逆?

就在青少年毕业典礼这年,我开始质疑父母在孩子长大后是不是可以少放点心思在教育孩子上?不晓得是不是长大了,觉得自己有言论自由了,所以总是在与家人的谈话中夹了许多从书上学来的道理。惯性的欲把道理中的逻辑与美好运用在现实生活中,才发现良药总是苦口的,事与愿违。我开始明白身教的重要性,所以,我总是觉得我的倔强是因为他们而造成的。我讨厌看到家人不体谅家人的情形,我纳闷说话藏骨和决不宽恕别人的沟通方式,我憎恨我必须接受这一切的无奈,却无法扭转乾坤,逼使我将消化了的这一切废物转化为不明的倔强。我知道我说的话也开始带有讽刺和不屑的味道,讽刺他们的教育方式,质问他们为什么总是只会谴责我的的不是,而却没有告诉我该怎么改进。他们只会责怪我,却没肯花一秒钟想想我说过的话。我开始在我犯下的每一个错之后顽固的不肯认错,还要补上一句:“我之所以会讲酱的话都是从你们大人身上学来的!”直到那天在车上妈说:“你觉得吗?你说话的口气总是带有讽刺性的。。。”,我想都不想反驳道:“没办法咯!书读太多是酱的咯!”一副又不是我的错的口吻。然后她说:“你真是越大越不像样!”。我还没开口要顶,弟弟马上打圆场说好啦好啦不要吵了啦。。。顿时车上一片寂静,只有收音机的歌曲试图在化解一些什么。。。

我才意识到:倩女,你够了。

我要让大人们知道他们的过失,我想他们了解到了。所以,真的很应该点到即止了,不能再气他们了。我既然能明白一个人不被最亲的家人体谅是什么感受,我又何必明知故犯的把这弱点的害处加株在他人身上呢?既然我有幸比他们更早领悟这个道理,也表达过了我的想法,所以我想我是很应该身体力行,做个体谅别人的女儿,姐姐。

《骚动的青春》说,叛逆也要有条件。如果纯粹为了叛逆而叛逆,没有自己的想法,那只不过是无聊的孩子气。

我想我的叛逆期也许在21岁的高龄才正要开始。我只希望这段日子当中可以“绿色”一点,不那么冲动,不会再说一些语锋尖锐的话伤到别人,尤其是家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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